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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
为加强机构的规范化管理,完善各项工作制度,促进机构发展壮大,提高经济效益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机构章程的规定,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。
一、考勤制度:
1、 上班时间:周三至周一(含周六周日)。
2、 每周二公司休息,周二销售部、客服部、运营部安排人员值班(值班者周三补休),销售部上班时间:早班9:30—18:30,中班13:00—21:00、周二及节假日值班9:30—16:30
3、 迟到、早退一个月内累计在20分钟内不计迟到早退,累计超过20分钟后,每超过一分钟扣5元,单次迟到或早退半小时算旷工一次。(上午当天电话或是短信请假视为无效,月累计旷工3次,自动除名)。
二、请假制度:
1、请假原则须提前半天,以书面形式办理。
2、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(含一天),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副理事长批准,三天以内(含三天),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副理事长批准3天以上的,先由部门负责人初核,再由副理事长复审,最后报理事长批准,副理事长及部门负责人请假,一律由理事长审批。
3、未办妥请假手续离岗视为旷工,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。
4、工作时间因私自外出必须填写请假单,因工外出需提前填写外出记录,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,部门负责人需副理事长签名,外出记录没有负责人签名视为无效(特殊情况需先写单、后补签字)。
深圳市金凤凰婚姻家庭社会服务中心
2016年6月4日